跳到内容
九九合同网
  • 免费合同范本
  • 中国合同法律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首席法律顾问  王永利律师  15822796727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咨询
  • 免费合同范本
  • 中国合同法律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 首席法律顾问
  • 王永利律师
  • 15822796727

首页 > 合同专业探讨 > 订金合同纠纷 || 购房人单方转账备注“订金”,是否可主张双倍返还?

发布时间:2025-11-29
浏览 1 次
文章ID:733295

订金合同纠纷 || 购房人单方转账备注“订金”,是否可主张双倍返还?

⬛ 基本案情

王女士欲购买房屋,遂向房主蓝天公司转账10万元,并备注“订金”。蓝天公司尚未签署合同之前即反悔,不再出售房屋,并于当日将10万元返还王女士。王女士认为此10万元依合同条款具有“定金”性质,故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转账不具有“定金”性质,判决驳回王女士诉讼请求。

王女士诉称,其欲通过中介公司购买蓝天公司所有的位于宝盛里的房屋一套。中介公司提供《补充协议》约定,王女士需当日交纳定金10万元。同日,王女士向蓝天公司转账10万元,并签署了该《补充协议》。此时,蓝天公司反悔,称房屋不再售卖,并当场将10万元返还王女士。王女士认为,根据《补充协议》,10万元应具有“定金”性质,故诉至法院,要求蓝天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蓝天公司辩称,其未在《补充协议》签字,该协议未成立,双方未就“定金”达成合意,且已经退回10万元,不构成事实合同成立的要件,双方之间的定金合同不成立。王女士在转账时附言“订金”,意味着该笔款项应为意向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因此不同意双倍返还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根据本案已经查明的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王女士与蓝天公司就购买房屋事宜进行磋商,《补充协议》虽有关于定金的条款,但蓝天公司并未在该合同中签字盖章,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未成立。

双方未签订书面定金合同,蓝天公司亦未出具收据等书面凭证,认可“定金”性质,说明双方未就定金达成合意。王女士转账附言为“订金”,虽称系因重大误解而书写错误,但未向法院提交证据佐证,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王女士主张10万元系定金,主张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 法官说法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该金钱即为定金。定金的成立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明确款项性质为定金,二是款项实际支付。

如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款项是否具备定金性质,需结合具体证据加以判断:一是转账记录是否备注“定金”字样;二是收据、发票等书面凭证是否备注“定金”字样;三是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磋商过程性证据是否可以佐证双方就“定金”达成一致。

“定金”与“订金”虽然一字之差,但二者的法律意义及功能却截然不同,主要有如下区别:一是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只是预付款或者先期支付行为;二是法律后果不同,“订金”不产生“定金”后果,仅约定“订金”情况下,一方不得主张适用民法典587条规定的定金罚则。

购房人单方转账备注行为的效力,实践中,房屋所有人未签署定金合同,购房人“一厢情愿”的单方转账行为并不当然产生“定金”效果,转账记录仅产生“订金”效果,不应适用定金罚则。(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金霞

该文章《订金合同纠纷 || 购房人单方转账备注“订金”,是否可主张双倍返还?》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hetong99.cn/archives/733295


特别说明

本网各类范本、诉讼文本、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标签
  • 主张 单方 双倍返还 备注 定金 纠纷 订金合同 购房人 转账
分享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王永利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有教育、建筑、媒体、法律等行业工作经历,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及公司法务、刑事案件辩护、建设工程、金融业务、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等领域。

律师主页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 在线留言

    Array
    合同专业探讨 热门文章
    同居未领证,彩礼退多少(以19份终审判决为例)
    9277次浏览
    2021-03-05
    以案说法 | 从亲疏关系看“冒名股东”裁判要旨
    6971次浏览
    2021-03-05
    以案说法 | 股东查账,公司说账本没了,咋办?
    5971次浏览
    2021-04-14
    股东能查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吗?
    1234次浏览
    2021-01-07
    案例 | 股东未实际出资,能否行使知情权?
    1155次浏览
    2021-01-07
    以案说法 | 租客拒付租金,房东能否扣留其物品?
    1139次浏览
    2021-04-21
    隐名股东能否行使知情权?
    1069次浏览
    2021-01-14
    合同守约方没有实际损失,是否主张定金或违约金?
    1039次浏览
    2021-06-18
    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姓的4个法律问题
    1022次浏览
    2021-03-03
    以案说法 | 公司清算注销后,可以起诉股东吗?
    1018次浏览
    2021-03-25

    相关文章推荐

    虚拟财产纠纷 || 游戏账号出借后被封10年,损失谁来担?

    定金担保 || 人民法院案例库:除有明确约定外,微信代购转账的预付款不能认定为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

    网络借贷纠纷 || 网络贷款纠纷的诉讼乱象、问题症结与实务对策

    劳动争议-工伤 || 因交通事故被认定工伤后,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能同时主张吗?

    房屋买卖合同 || 商品房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张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 || 给付定金方预期违约,收受定金方已履行不能,是否应当返还定金?

    合伙协议纠纷 || 合伙创业未成,前期投入损失如何分担?

    劳动争议-混同用工-劳动关系确认 || 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劳动者该向谁主张权益?

    租赁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与利息损失能否兼得?

    服务合同纠纷 || 培训机构“换老板了”,学员该如何退费?

    微信公众号:合同范本网

    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版权所有 © 2020 九九合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 在线留言

      •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合同范本网

      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版权所有 © 2020 九九合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 首页
      • 咨询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首页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