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九九合同网
  • 免费合同范本
  • 中国合同法律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首席法律顾问  王永利律师  15822796727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咨询
  • 免费合同范本
  • 中国合同法律门户网站
  • 专业律师推荐
  • 首席法律顾问
  • 王永利律师
  • 15822796727

首页 >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发生纠纷,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6-03-17
浏览 2 次
文章ID:747153

劳动争议-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发生纠纷,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谁来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作为常见的用工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优化人力配置、促进劳动者就业,但也容易因权责边界模糊、管理衔接不畅引发劳动纠纷,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如果产生纠纷,如何厘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请看本期案例。

⬛ 基本案情

某人力公司系劳务派遣单位。2022年5月,某人力公司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某人力公司先后将赵某派遣至其他公司工作。赵某实际用工单位在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为甲公司,在2023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为乙公司。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赵某社保由某人力公司的关联公司缴纳。

2025年1月,某人力公司向赵某发送《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以乙公司岗位取消为由,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赵某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对其申请不予受理。赵某不服劳动仲裁决定,以某人力公司、甲公司、乙公司为被告,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要求某人力公司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某人力公司辩称,原告系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的员工,因用工单位组织架构调整,派遣岗位取消,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此某人力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甲公司及乙公司共同辩称,本案中原告与某人力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签署了劳动合同,原告在各自公司工作期间,系由某人力公司派遣,各自公司系用工单位,公司在用工过程中并无过错,不承担原告主张的相关责任。

⬛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人力公司及用工单位乙公司均未能就岗位取消的事实进行举证。即使存在某人力公司所主张的客观情况的变化,某人力公司也未举证证明其与赵某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过协商,系在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通知赵某解除劳动合同。故某人力公司通知赵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其应当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承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照该法律规定,在因用工单位原因造成劳动者损害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向赵某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系因某人力公司未能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向赵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所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系当时的用工单位乙公司的原因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甲公司也并非赵某的用工单位。故赵某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对某人力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本案中,赵某在2024年、2025年的用工单位乙公司未安排其该两年度的带薪休假,未向其支付2024年度防暑降温费。赵某有权要求乙公司向其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及2024年度防暑降温费。某人力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用工单位乙公司造成的该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某人力公司向赵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乙公司向赵某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防暑降温费,某人力公司对乙公司承担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赵某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 法官说法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务派遣领域长期存在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问题:用工单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劳动保护、报酬支付等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则以用工单位实际管理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陷入“两头找不到人”的困境,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对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避免劳务派遣单位“只派不管”或用工单位“只用不护”。本案裁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九十二条的规定,并参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判决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未能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未支付防暑降温费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公正裁判厘清责任边界,回应现实关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撰稿:张斌、邹亚芳

该文章《劳动争议-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发生纠纷,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谁来承担责任?》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hetong99.cn/archives/747153


特别说明

本网各类范本、诉讼文本、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标签
  • 劳务派遣 劳动争议 承担责任 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 纠纷
分享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

王永利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有教育、建筑、媒体、法律等行业工作经历,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及公司法务、刑事案件辩护、建设工程、金融业务、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等领域。

律师主页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 在线留言

    Array
    劳动争议 热门文章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
    14722次浏览
    2021-01-22
    有限公司隐名出资协议书范本
    11846次浏览
    2020-12-13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离婚协议书范本
    10547次浏览
    2020-11-22
    离婚协议范本
    9824次浏览
    2020-12-08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9779次浏览
    2020-12-09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8887次浏览
    2020-12-28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8609次浏览
    2021-04-12
    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2513次浏览
    2020-12-29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范本(人社部示范文本)
    2472次浏览
    2020-12-29
    劳动合同范本(人社部示范文本)
    2435次浏览
    2020-12-29

    相关文章推荐

    劳动争议-工伤 || 挂靠货车出事故,司机工伤责任谁承担?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 || 学徒“打下手”,是“学艺”还是“干活”?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 || 诉讼中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 || 高管违规兼职遭解雇,法院判决:解除合法!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 || 无证任教情形下,能否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 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争议纠纷案例裁判要旨汇总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认定 || 网约配送行业骑手与平台或外包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争议-年终奖 || 打工人必看:年终奖发不发,到底谁说了算?

    劳动争议-薪酬待遇 || 退休返岗未重签合同,原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待遇是否还适用?

    劳动争议-带薪年休假 || 年薪制员工不能休年休假?法院:不得以薪酬结构差异剥夺员工法定休假权

    微信公众号:合同范本网

    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版权所有 © 2020 九九合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15822796727
    • 邮箱地址:30542559@qq.com
    • 在线留言

      •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合同范本网

      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版权所有 © 2020 九九合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

      • 首页
      • 咨询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首页
      • 合同范本
      • 合同法规
      • 合同诉讼文本
      • 合同专业探讨
      • 劳动争议
      • 首页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