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转租行为屡见不鲜,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当承租人擅自转租后遇到二房客提前退租,相关损失究竟该由谁承担呢?
⬛ 基本案情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房屋转租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9月,房东张某与承租人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期3年,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2024年3月,王某擅自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李某,并微信告知房东张某转租事宜。
李某将房租直接支付给张某,后因经营困难,李某提前退租,并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等。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遭拒,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承租人王某擅自转租房屋,房东张某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虽然转租获得追认,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王某仍需对次承租人提前退租及欠缴费用承担责任。经法院调解,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兼顾“情理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当场赔付张某5000元,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
⬛ 法官说法
承租人擅自转租获追认后,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继续存续,同时转租行为自始有效,次承租人取得合法使用权,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剩余的租赁期限。
次承租人违约,责任能否转嫁、由谁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6条的规定,出租人作为合同主体仍需对房屋损失负责;承租人在担责后,可依据转租合同向次承租人主张权利。
转租有风险,行动需谨慎。实践中部分承租人存在误区,认为“转租只要经承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即可无需担责”,实则不然。追认转租≠责任转移。承租人虽事后追认转租行为,但承租人仍需对次承租人提前退租等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在日常交易行为中,不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应严守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租赁环境。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柳艺鑫
该文章《租赁合同纠纷 || 租赁期内擅自转租,二房客提前退租,损失谁来担?》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hetong99.cn/archives/73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