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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合同专业探讨 > 借款合同纠纷-利息 || 利息怎么算?如何确定利息依法有效?看这篇就够了!

发布时间:2025-10-17
浏览 2 次
文章ID:733051

借款合同纠纷-利息 || 利息怎么算?如何确定利息依法有效?看这篇就够了!

当您为朋友创业解囊相助时,当您替同窗应急周转时,当您向发小伸出援手时,那些在饭桌上写下的借据、随口应承的担保、看似便捷的电子转账,正悄然侵蚀着信任,成为民间借贷纠纷高发的起因。

利息怎么算?如何确定利息依法有效?小编梳理了民间借贷常见问题,第二期来咯~

避坑一
利息怎么算?别因糊涂账吃了亏!

案例1:约定明确,利息受法律保护。

小李向小张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年利率为6%(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标准),小张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借款。借款到期后,小李未还款,小张遂向法院起诉,诉请小李归还本金并依约支付利息。人民法院认定该借贷约定清晰且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支持小张的主张。

案例2:未约定借款利息,则为无息借款。

小王向小刘借款10万元,借条中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小刘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本金及2万元利息。但因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约定了利息,人民法院仅支持小刘的本金主张,借款期间利息部分不予支持。

借贷要点: 借款利息的认定
借款利息是借贷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定是否清晰、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都会影响利息约定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利息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有约定从约定:若借贷双方明确约定利息,且未超出法律规定的上限,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无约定不支持:若借贷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无须支付借款期间内的利息。

非法利息无效:超过法定利率或存在“砍头息”等不合法的利息约定的,人民法院对非法部分不予保护。

风险提示:

如何确保利息主张有效?

为了避免利息纠纷,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应注意以下几点:

✔ 签订书面合同:借款时应签订正式借款协议或出具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内容。

✔ 明确利率标准:利率应具体标明数值(如年利率6%),避免使用“按市场水平计算”“一分”等模糊表述。

✔ 避免“砍头息”:借款时须预防“先扣利息再放款”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避坑二:

利息不能太高!借钱收多少利息才合法?

案例1:合法利率,人民法院全额支持利息主张

王先生向李先生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2%。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借款时的一年期LPR为3.45%。人民法院认定:

计算LPR四倍:3.45% × 4 = 13.8%

约定的借款利率12% < 13.8%(LPR四倍),约定的借款利率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因此,人民法院认定王先生应按照年利率12%支付利息。

案例2:利率过高,人民法院仅支持法定范围内的利息

张女士向赵先生借款2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年利率为24%。借款发生在2023年10月10日,借款时的一年期LPR为3.45%。

人民法院认定:计算LPR四倍:3.45% × 4 = 13.8%,约定利率24% > 13.8%(LPR四倍),约定利率超出年利率13.8%的部分(24% – 13.8% = 10.2%)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认定,张女士仅按照年利率13.8%支付利息。

借贷要点: 借款利息的最高标准
借款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利率,但法律对利息的上限有所限制,以防止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的四倍,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利率受保护:若约定利率在LPR四倍以内,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出借人主张的利息。

超出部分不受保护:若利率超过LPR四倍,人民法院仅支持合法范围内的利息,超出合法范围的利息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2020年8月20日之后,相关司法解释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的计算方式,之前约定的高利率可能受到新规限制。

风险提示:

如何确保借款利率合法?

为避免借贷纠纷,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应注意以下几点:

✔ 约定合法利率:借款时应参考合同签订时的一年期LPR,确保利率不超过LPR四倍,否则人民法院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 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口头约定,建议签订正式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以便法律保护。

✔ 关注法律变化:2020年8月20日后,相关司法解释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式,此前约定的高利率受到新规限制,借款人可要求调整。

✔ 避免变相高利贷:若借款涉及“砍头息”(预扣利息)、“复利”(利息转为本金再计算利息)等,人民法院将综合计算,对超出法定利息的部分认定无效。

✔ 保留交易记录:建议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等留痕方式支付借款,并注明“借款”字样,建议借款人通过银行转账等留痕方式支付利息,并注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利息”,以便日后主张权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避坑三
到底还了多少?如何认定还款数额

案例1:有明确证据,人民法院认定已还清本息。

张先生向李先生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1%,借期12个月。借款到期后,李先生主张张先生尚欠本息5万元。根据张先生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人民法院发现每笔转账备注均标明“还本金”或“还利息”,且时间、金额与借条约定一致,最终判定张先生已全额偿还本息,对李先生的主张不予支持。

案例2:无明确凭证,人民法院仅认定部分还款。

王女士向赵先生借款8万元,约定年利率12%,借期一年。后因该借款还款事项发生纠纷,赵先生提起诉讼,诉称王女士只归还了6万元。王女士则主张其分三次通过现金全额还款,但王女士未能提供任何证据。由于王女士不能举证证明其还款数额,人民法院仅认定赵先生承认的6万元归还事实,赵女士仍须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借贷要点: 认定还款数额的依据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还款后,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会因还款金额的认定产生争议。人民法院在认定还款数额时,通常会根据借款合同、支付记录、收据等证据进行判定。如果证据不充分,人民法院可能会依据举证责任规则作出裁判。因此,明确还款方式、保存证据至关重要。

风险提示:如何避免还款争议?

为了避免还款数额认定的争议,借款双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 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还款顺序(先息后本或先本后息、等额本息)等关键内容。

✔ 使用可追溯的支付方式: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方式,并在转账备注中写明“本金”“利息”“本金+利息”等关键信息,避免因用途不明而产生纠纷。

✔ 妥善保存还款凭证:包括银行流水、支付截图、对方出具的收据等。如果是现金支付,务必让出借人出具收据,并写明款项用途。

✔ 及时对账并沟通:及时与对方核对还款情况,发生争议时尽早协商解决,并保留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来源:湖南高院、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业务指导:湖南高院民二庭 王慧 刘沁雯

该文章《借款合同纠纷-利息 || 利息怎么算?如何确定利息依法有效?看这篇就够了!》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网址:https://www.hetong99.cn/archives/73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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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有效 借款合同纠纷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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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利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利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有教育、建筑、媒体、法律等行业工作经历,擅长合同法、公司法及公司法务、刑事案件辩护、建设工程、金融业务、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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